取消9项保留7项新政2018年正式实施
制图/武亚新
中国甘肃网5月21日讯 据兰州晨报报道 (记者 魏娟 实习生 魏巧玲)5月20日,《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出台,省招办召开高考照顾政策解读媒体通气会,详解方案。省招办主任王爱平介绍说,我省决定取消9个加分项目,包括5项全国性加分项和4项甘肃省地方性加分项,主要涉及体育特长、奥赛、科技创新大赛、省级优秀学生、艺术特长等;保留了个加分项目,包括5项全国性加分项和2项甘肃省地方性加分项,涉及烈士子女、华侨子女、退役士兵、少数民族和农村独生子女等。此次调整有三年过渡期,2018年高考正式实施。
新政2018年正式实施
省招办主任王爱平介绍,近年来全国部分地区出现了高考加分资格弄虚作假的现象,尤其集中在竞赛、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甚至形成了团伙作案的现象,引起社会强烈关注。教育部、公安部、科协等5部委也出台相关意见,要求减少加分项目,降低加分分值,我省经过多次调研、论证,制定出台了《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此次加分政策调整主要减少和取消了“鼓励性的加分项目”,包括奥赛、特长生等,保留了“扶持性的加分项目”,包括少数民族、贫苦地区、弱势人群等,也更加公平、公正。
对于取消的加分项目,我省以2015年1月1日为节点,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进行过渡。过渡期内的加分分值降为5分。这也意味着,本次调整对于目前的高中生来说不适用,主要针对的是今年下半年之后上高中的学生。需要注意的是,地方性照顾加分项目仅适用于我省地方省属院校,不再包含兰州大学和西北民族大学。
此外,尽管取消了获得奥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等项目的考生高考加分资格,但考生的相关特长、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这也为这类考生“开了一扇窗”,避免一刀切,鼓励有兴趣、有能力的考生发挥特长、全面发展。
我省将强化加分资格审核
我省将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明确各有关部门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和违规处理办法,便于考生和社会监督。进一步细化信息公示的内容、办法、程序、时间安排等相关要求。公示信息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所在中学、加分项目、相关佐证材料,以及审核单位、审核人员名单(包括评委、裁判)等。
同时,还将进一步完善网络、电话、信函等多位一体的举报申诉工作平台,及时受理加分造假举报和考生信访申诉案件。对弄虚作假、骗取相关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参加高考报名、考试或录取的资格,可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考生的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完善高考加分资格审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倒查追责。一经查实,对违规违纪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取消9个加分项目
取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
1.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并参加省级招生机构统一测试达到相应标准的考生,按体育特长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2.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4.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按中办发〔2000〕28号和教基〔2001〕1号文件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5.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经市(州)党委、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由新闻媒体报道,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的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取消的甘肃省地方性加分项目: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教育厅评定颁发的学生艺术特长A级以上证书的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或者省级竞赛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一、二、三等奖或省赛区联赛一等奖的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教育厅评定颁发的学生体育运动一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以上项目只适用于应届高中毕业生。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以上9条加分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具有相关加分资格,加分项目及分值适用于2015年至2017年普通高考,从2018年起全部取消。2015年1月1日之后获得以上项目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优秀表现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保留7个加分项目
保留的全国性加分项目:
1.烈士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2.对报考汉语言授课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5.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保留的我省地方性加分项目:
1.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2.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
对边疆、民族、特困地区的考生,采取专项计划、定向招生等政策予以照顾。各类考生享受照顾加分不累计,投档录取时只加一项最高分。预科生、定向生、中职生、高水平运动员投档录取时不享受照顾加分。艺术、体育类考生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投档录取时文化课不享受照顾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