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文件之九十八
文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公 告第二号
文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3月11日选举何萧为文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陇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陇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现予公告。
文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 席 团2015年3月11日
甘公网安备 621222020001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