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机关: | 陇南市人民政府 |
文 号: | 陇政任字(2007)3号 |
成文日期: | 2007年4月3日 |
标 题: | 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贾永文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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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精神,贾永文等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组织考核合格。经研究,任命: 贾永文同志为市财政局副局长; 韩代录同志为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 任永明同志为市农业办公室副主任; 苟长虹同志为市西部开发办公室副主任; 桑义明同志为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 刘为民同志为市教育局副局长; 贺绪承同志为市统计局副局长; 冯振西同志为市老龄办副主任; 王增禄同志为市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副主任; 支效忠同志为市国资委副主任; 王平同志为市水政监察支队队长; 马学明同志为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 赵书平同志为长江上游滑坡泥石流预警陇南一级站副站长。 贾永文、韩代录、任永明、苟长虹、桑义明、刘为民等六名同志自2006年5月起正式任职;贺绪承同志自2006年8月起正式任职;冯振西、王增禄、支效忠、王平、马学明、赵书平等六名同志自2007年1月起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