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县“五严”举措狠刹婚庆乔迁大操大办歪风
文县讯(记者司小平)为切实纠正婚嫁喜庆、乔迁开业、子女升学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督促党员干部认真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在全县形成勤俭节约、廉洁高效的良好社会风气。近日,文县纪委、文县监察局下发通知,采取“五严”措施,禁止大操大办,狠刹歪风邪气。
近年来,该县有些单位及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借乔迁开业、婚嫁喜庆及子女升学等事宜大操大办聚敛钱财,少则几十桌,多则一、二百桌,大操大办三至五天,讲排场、比阔气、相互攀比之风愈演愈烈。这些大操大办现象,影响了人们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败坏了社会风气,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严禁婚嫁喜庆、乔迁开业、子女升学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在操办婚嫁事宜中,不得大操大办三至五天。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在操办婚丧嫁娶、子女升学等事宜中,带头移风易俗,从简办理。严禁不顾规模、不顾范围、不顾社会影响,滥发请柬;严禁讲排场、比阔气。严禁借婚嫁喜庆、乔迁开业、子女升学之机收物敛财。党员干部办理婚嫁喜庆、乔迁开业、子女升学等事宜,严禁通知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参加,严禁接受下属、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和贵重物品;任何单位乔迁不得超范围邀请祝贺单位或个人,不得收取任何礼金,不得借机动用公款购买纪念品或者大肆吃喝。严禁用公款送钱、送物,用公车参与婚嫁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公物和在上班期间动用干部职工;严禁占用机关单位办公场所;不得影响正常公务、机关工作秩序和交通秩序。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用车制度,加强公车管理,严禁用公车参与婚嫁活动。对于违反规定用公车参与婚嫁活动的,要严肃追究批准使用公车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严格实行婚嫁喜庆事宜书面报告备案制度。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其子女的婚庆事宜操办,按照管理权限和隶属关系,由本人向本单位本系统领导报告,经本单位本系统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操办,不得提前操办,同时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并作为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的重要内容,存入领导干部本人廉政档案。一般干部由本人向本单位本系统负责人报告,同意后方可操办。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强对党员干部操办、参与嫁娶、子女升学等活动的监督检查,建立举报制度。对违反规定借乔迁新居、子女升学、职务升迁等事宜大操大办宴请敛财的,不管涉及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和单位“一把手”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发年终一次性奖金,取消当年的评优资格,年终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并给予当事人通报、诫勉谈话、责令辞职、免职或纪律处分。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对本单位本部门奢侈浪费问题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查处不力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的责任;对本单位和系统内干部职工借乔迁婚嫁喜庆事宜敛财的问题不制止、不查处,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追究干部职工所在单位和系统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
县纪检监察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把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和其他公务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将作为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点工作来抓,通过电话举报、现场稽查、明查暗访及舆论监督等办法,强化监督检查,进行专项治理,狠刹大操大办的歪风邪气,积极倡导简朴、文明、健康的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