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实施)相关规定,2017年10月19日,文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在文县组织召开了文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4.5MW余热发电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会议。验收组由建设单位-文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中国瑞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苏东能环保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甘肃华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领导以及特邀专家组成。验收组对该项目整体工程进行实地查看,检查了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环保设施建设情况汇报和调查单位对该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调查的汇报,在充分讨论后认为:本项目在建设过程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以及“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规定,建设单位落实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要求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减缓了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的主要负面环境影响,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精神,现将该项目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文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4.5MW余热发电项目位于甘肃省陇南市文县石鸡坝乡新关村文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院内,占地面积907.14平方米,主要建设有一台SP锅炉、一台AQC锅炉及一套设计功率为4.5MW的汽轮机发电机组。项目总投资4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1.19%。
二、验收结果
文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委托重庆久久环境影响报告评价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文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4.5MW余热发电环境影响报告表》,陇南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2月21日对报告表进行审批,批复文号:陇环评表法[2017] 002号。
文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4.5MW余热发电项目在施工期和试运行期采取了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影响报告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复中要求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的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水、汽、噪声、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基本得到有效控制,环境影响较小,符合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通过现场检查并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后,验收组认为:文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4.5MW余热发电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要求完成了配套的环保设施建设,建立了相关环保管理制度,达到了环评批复的要求,现场验收检查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公众查阅相关环境信息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公众可以在项目公示网站查询本项目情况。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文县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文县石鸡坝乡新关村
邮编:746400
联系人:李锋
联系电话:18193939855
邮箱:
525670549@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