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白水江汉坪咀水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
自主验收公示
2017年11月18日,甘肃明珠南部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召开白水江汉坪咀水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组由建设单位-甘肃明珠南部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及环评单位-中国电建西北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原单位名称为国家电力公司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验收调查单位-兰州大学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特邀3名专家组成。甘肃明珠南部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组织验收组成员对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设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会议听取了验收调查单位对验收报告的介绍。在充分讨论后认为本项目在建设过程基本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制度以及“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规定;建设单位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要求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减缓了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的主要负面环境影响,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依法将该项目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如下(具体详见附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内容:汉坪咀水电站位于白水江下游甘肃省文县境内,上游距文县县城46km,下游距碧口镇32km。汉坪咀水电站为径流式电站,电站主要任务是发电,总装机容量72MW,水库正常蓄水位755m,总库容0.51亿m3,电站额定水头为44.0m,最大引用流量为187.14m3/s,年利用小时5052h,多年平均发电量3.64亿kW•h。工程自2002年4月11日开工至2005年7月30日并网发电,历时40个月。
建设单位:甘肃明珠南部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甘肃省陇南市文县玉垒乡境内
工程投资:实际总投资49912万元,环保投资224万元。
项目设计及环评编制单位:中国电建西北水利水电勘察设计院(原国家电力公司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
验收调查单位:兰州大学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二、验收调查结果
(1)水环境:通过对水电站所在河段水质上游背景断面和下游控制断面监测结果表明,汉坪咀水电站工程在建成后对白水江水质未产生不良影响。
(2)声环境:通过对水电站厂界声环境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排放达标,项目建设运营未对声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3)生态环境:a. 电站对施工期渣场进行了平整和生态恢复,厂区进行了绿化,区域生态恢复效果良好;b. 减水河段较短,从坝址到发电尾水处总长仅约100m,根据项目设计阶段和环评及批复的工程内容、平面布局,该处作为下游弃渣场和1#上坝料转运场,施工结束后进 行场地平整,并按设计方案在该处建设发电厂房和升压站,两岸植被长势良好,因此,项目建设运行对减水河段没有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4)水生生物:通过2012年和2017年两次水生生物调查,项目建设未对流域水生生物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5)环境风险
a. 发电厂房的废机油收集后,存放在危废暂存间,并设立了警示标识,由厂家回收处理。b. 水电站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c. 项目施工和运行期间,未发生因环境污染或重大生态破坏引起的投诉。
三、公众查阅相关环境信息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30工作日内,公众可以在项目公示网站查询本项目情况。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甘肃明珠南部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平
联系电话:13519095557
邮箱:312030903@qq.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2017年12月18日至2018年1月18日
附件:1、/白水江汉坪咀水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
2、白水江汉坪咀水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