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修订工作规则对依法行政等作具体规定
重大决策须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每日甘肃网-甘肃经济日报讯(记者吕 霞)11月14日记者获悉,修订后的《甘肃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已印发全省实施。《工作规则》对省政府组成人员在依法行政、民主决策、会议制度、公文审批、工作纪律、廉政制度等方面都进行了具体规定,并提出省政府重大决策,必须听取民主党派、社会公众等的意见和建议。
《规则》提出,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和社会关切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事项,政府各部门均应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社会公开。重大
问题要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全省性会议应尽可能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召开。省长出差、出访,离开本省休假、学习,按中央要求报备。副省长、省长助理、秘书长出差、出访,离开本省休假、学习,须提前3天向省长、省委书面报告。
《规则》明确,省政府及各部门要从严治政。要坚决制止奢侈浪费,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反规定干预或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