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第二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文县信访投诉
问题报告
日前,陇南市保障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向文县转办第二批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以办结。接到群众投诉问题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实,对查处属实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受理编号9问题办理基本情况
有群众反映:“文县城关镇刘二坝村垃圾运输车被私人占用,导致该村垃圾无法得到及时转运处理,致使部分居民将垃圾倾倒至白水江”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举报情况与实际不符。
经查:文县城关镇、环保局及其他部门单位均未给刘二坝村配发过垃圾车辆。2012年,刘二坝村村党支部书记刘四佑从“虹桥农机公司”购买一辆柴油农用“三轮”运输车,属私人财产。刘四佑平时使用“三轮”运输车从事农事活动外,义务为该村清理运送垃圾,故被部分群众误认为县上配发的垃圾清运车辆。因此,不存在垃圾运输车被私人占用的问题。
经查:在2015年刘二坝村垃圾收集点建成前,部分居民存在将垃圾倾倒至白水江的问题。自建成垃圾收集点后,村民生活垃圾做到了定点收集,定期清运。今年7月中旬,文县启动全县全域无垃圾环境大整治活动以来,镇村两级动员群众对村内环境卫生进行了整治,通过广泛宣传教育群众都自觉将垃圾堆放于垃圾收集点,刘二坝村环境卫生得到了明显改善,再无乱倒垃圾的情况发生。